本次采购北海项目气浮池工艺包设备。气浮池系统设计规模为6.5万m3/d,气浮池为一、二期联合设计,自用水比例取8%,池子分两组。气浮池系统,包括混凝池、絮凝池、气浮池、压缩空气系统、气浮设备间等。共采购混凝搅拌器、收水装置等气浮池设备974件,含厂家深化设计、安装、调试、售后等内容。采购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物料信息表。其他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2:北海项目气浮池工艺包技术参数要求。
(一)报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报价的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已注册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且具有较大经营规模,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内提供服务相应的能力,能够按时开具增值税发票;
3.未被“信用中国”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报价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非制造商的报价人必须提供报价品牌的认证经销商证件原件扫描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报价专用章。一个品牌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二)对报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件的报价人要求:□无要求 ☑ 有要求。
报价人所报产品品牌参考(或优于):麦斯特、无锡海拓、无锡工源。
(三)对拟投入人员的特定资格要求:☑无要求 □ 有要求。
(四)业绩要求:
1.包件的报价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1)报价人须提供报价设备品牌在中国大陆至少1个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成功运营的气浮工艺系统自来水厂案例业绩,且气浮池主体结构为混凝土、处理规模≥6.5万吨/日。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所附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供货合同、③发票(发票的开票时间以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为有效期限,发票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验真查询结果为准,超出查验平台查询期限范围的视为未提供业绩资料)、④气浮池或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须具有项目供货单位、建设单位公章)。
(2)报价人母公司(及以上层级)或关联公司的合同业绩在本次采购视为无效业绩,报价人子公司(及以下层级)或分公司的合同业绩视为有效业绩;
(3)业绩合同以及发票须体现气浮池工艺包的供货记录,提供发票不低于合同价款50%发票。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次采购的所有作业必须由成交人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外包、转让。
(一)
接受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7日18:00止(报名审核时间:北京时间8:30-12:30,15:00-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