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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关于二七区漓江路23号3号楼3层商301(第二次拍…
 
地区:郑州市 日期:2025-03-01 资质要求:未知 打印 分享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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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拍卖标的:房屋状况:坐落为二###路 23 号 3 号楼 3 层商 301 ,建筑面积 ******** 平方米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配套设施:水、电等设施齐全,有租赁(租赁期: ******** ),以上拍品介绍摘自评估报告,具体详细,请竞买人自行到实地了解。 评估价: ******** 元 ,起拍价: ******** 元,保证金: ******** 元,增价幅度: 5000 元。以上价格是经承办本案的合议庭合议后确定的。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市二七区法院办理委托**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本院司法拍卖的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18 号执行。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准许参与竞拍(具体规定参照当地房管部门发布的限购政策),参与竞拍的竞买人、买受人应当具备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视为承诺具有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买受人不具有购房资格条件,本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虚构购房资格参加拍卖活动且拍卖成交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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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印象: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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