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区域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一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区域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发改3号),项目业主为衡阳市南岳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 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区域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一期)监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区域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一期)监理;
1.2.2 建设地点:南岳镇延寿村、光明村及寿岳乡船山村、龙池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为南岳镇延寿村、光明村及寿岳乡船山村、龙池村的主要农村居民点配套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共涉及 47 处,其中共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46 座(A/O 一体化设备 41 座、“厌氧+人工湿地”5 座)、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 1 处,配套污水干管 24.5341km,入户管18.213km,污水处理规模为 1710t/d。(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3 监理服务期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1.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本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监理;
1.5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2.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2.7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02月28日~2025年03月01日,每日09:00-11:30分,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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