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承德直属库有限公司平泉分公司扩建项目
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承德直属库有限公司平泉分公司扩建项目 已由 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平数政备变字20250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承德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中央储备粮承德直属库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央储备粮承德直属库有限公司平泉分公司扩建项目设计
2.2 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建设浅圆仓18栋及其配套设施。
2.3 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
2.4 服务期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共计 30 日历天(不含发包人报批时间、额外设计部分时间和施工配合部分时间)。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 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竣工图编制和施工过程配合等阶段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与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招标人完成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并配合完成相关资料移交、协助并配合工程实施、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服务。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 质量标准 :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投标;
3.4 项目 负责人 资格要求: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8日17:00 时至 2025年03月10日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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