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三明经济开发区租赁性职工公寓建设项目(一期)-应急电源与备用电源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吉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市吉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三元区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总投资约6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经济开发区租赁性职工公寓建设项目(一期)-应急电源与备用电源改造工程等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9029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五级以上(含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必须包含承装、承修、承试类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注册地址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2月 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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