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拍卖标的: 位于河北省###市宣化区###路甲 1 号院 1 号楼 3 单元 3-502 房产,面积 : 11 ********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 :冀( 2018 )宣化区不动产权第 ******** 号 ,用途 :住宅 ,所在层数第 5 层,如出现法定情形,我院有可能就标的物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评估 价: ********.00 元,起拍价: ********.00 元,保证金: 7 0 0 ******** 元,增价幅度: 3 ******** 元。 特别说明: 1 、竞买人须自行到房产、不动产、土地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后若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法院不负责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 2 、竞买成功后,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后即视为交付拍卖标的物,法院仅向相关权属部门送达协助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 、该标的物评估时未进入该房产,屋内具体情况不详,若拍成默认为买受人已知房屋瑕疵,须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 、该标的物是否存在租赁情况不详,因买卖不破租赁,如有租赁,竞买后无法实际占有房产,须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5 、标的物图片、公告、须知仅供参考,有意竞拍人请审阅评估报告,标的状况以实地勘验时现状为准; 6 、请竞买人参 与竞拍前至税务机关核实该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情况;被执行人未主动缴纳卖方税费的情况下买受人需进行垫付,因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买受人可另诉主张; 7 、若拍卖结束后,被执行人不配合腾房的,需法院强制执行腾房,房产交接时间会相 应延长,强制腾房过程中 产生的开锁、公证、搬家、物品存储等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为提高腾房效率,前述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续可另行向相应主体主张 ; 8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 5 日即视为拍卖 通知 已 向 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等送达。 二、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服务有限协助本院一起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辅助事务。本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开始前一天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并组织有意者实地看样或自行实地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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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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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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