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ZC
2、工程名称:济宁运河经济开发区汽车组建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1.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济宁运河经济开发区汽车组建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1.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境内,长新路以南,济水大道以东。建设内容包含安装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共计直流侧容量1.12MWp,交流侧容量960KW,0.4kV线路约3200米。
招标范围:安装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图纸内设计的所有内容的采购与施工并完成该项目的申报备案、并网接入等必要项目手续,完成签署并网调度协议和项目发用电合同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共计直流侧容量1.12MWp,交流侧容量960KW,0.4kV线路约3200米。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8、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3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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