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受庄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委托,对 “庄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农业行政执法素能提升培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农业行政执法素能提升培训项目
2.项目编号:GSH
3.采购内容:
(一)培训范围:对全县范围内 260名农资经营从业人员及农产品生产、经营人员分2期开展培训。第一期培训农资经营人员140名(以种植业为主),第二期培训农产品生产、经营人员120名(以养殖业、种养基地为主)。
(二)培训内容:培训重点解读涉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常见违法风险点及处罚措施,农资经营许可与管理,农资市场监管与执法,农资产品分类与特点,农资产品的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农资产品的保管与储存,当地农资市场需求、销售与服务技能,农资电商运营,农业技术与服务,农资经营中安全与环保意识等。
4 . 预算金额: 50 万元(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5 .培训期限:每期培训7天(5天理论培训,2天观摩学习),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理论考试和综合评价 。
6 .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2年2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附信用报告;(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
四、招标报名及资质审核上传:
1、邀请:我公司于2025年02月25日18时00分至2025年03月03日18时00分……报名。
2、竞价时间:2025年02月26日18时00分至2025年03月03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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