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2-20 18:00:00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省道S230线河源江东新区胜利村至前进村段(东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沥青混凝土招标文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30线河源江东新区胜利村至前进村段(东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项目所需的沥青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概况:项目位于河源市江东新区S230线城东和临江镇,工程升级改造总长13.256公里,在大学城至柏埔河桥头段公路两边增设2.5m非机动车道、1.5m绿化分隔带、2m人行道、修复或清理现有排水边沟、新增雨水管、排水口及更换照明灯具等项目。
(2)招标内容:采购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413吨、G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1205.16吨,具体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3)交货地点:广东省河源市省道S230线河源江东新区胜利村至前进村段(东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需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4)交货时间:暂定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是通过
()注册的物资供应商。
(2)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
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两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大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厂家的相关业绩。
(5)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提供近2年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厂家的相关资料。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其他要求:无。
(10)本次招标采购允许代理商参与,具体要求详见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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