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运冷链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118030.00元/年
项目控制价: 人民币 2118030.00元/年 ,投标人的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总价,投标人的报价单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单价,否则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新运冷链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因冷链项目运营需要,需采购劳务外包服务, 主要涵盖冷库 (含穿堂)内的装卸、搬运、分拣、叉车作业、设备、资产、现场5S及安全管理等内容。
本项目拟选取 2家中标单位,有效投标人数量N≥4家时,按评审得分高低选取前2家(最多不超过2家)作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家时,按评审得分高低选取前1家作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本项目废标。
如 中标单位为两家, 中标后 两家 单位与招标人统一以两家单位各项含税单价最低的价格,作为合同单价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合同履行期限: 三 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招标人考核,考核不合格( 连续两个月月度考评低于 90分(不含90) ),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一年合同期满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全年平均考核分数大于等于 90分)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 服务期限总累计不得超过三年; 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 且同一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总公司不能再参与投标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8、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得分包转包 。
10、 常州新阳光置业有限公司新运冷链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现有服务单位 若 参与 本次 投标 且中标 , 在 新运冷链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合同到期前执行该合同价格。合同到期后,执行本次合同价格。 合同履行期初期招标人按平均分配原则委托给现有服务单位和本次中标单位,履行期限内若其中一家经招标人确认工作配合度等欠缺的,招标人有权将工作委托给其他中标人,减少对其工作的委托,各方不得有异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 2 月 13 日至 2025年 2 月 20 日,每天 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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