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图文制作供应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负责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印刷台账业务、文化墙、活动物料、证件等业务
的设计、测量、制作安装撤除整改工作。采购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增
加或减少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图文制作供应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图文制作供应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 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
证书合格、有效。
3.2 设备要求:无线侧胶胶装机不低于 2 台、彩色图纸打印机不低于 1 台、黑白图纸打印机
不低于 1 台、蓝图打印机不低于 1 台,以上设备需提供购买设备的合同及发票。
3.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 1 人、现场施工联系人 2 人(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 3 年至少具备 3 项单项业务金额不低于 20 万元的类似业绩证明
(提供发票及合同附件)。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少于 20 万元的
广告类制作安装项目业绩。
3.5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 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其他要求:
3.7.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磋商。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8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06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17 日 19 时 00 分
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8 日 11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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