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翟店街道寨上村羌汉文化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治市潞城区翟店街道寨上村羌汉文化园建设项目,已由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城发改审发(2023)91号、潞城发改审发(2024)27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城区翟店街道办事处,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翟店街道寨上村羌汉文化园建设项目施工2.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城区翟店街道寨上村。
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拟建1座集文化展示、文物活化、民俗活动、非遗传承为一体的羌汉文化园,总占地面积2050.7㎡,建筑面积2771.93㎡。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建筑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布展工程和文化活动场加装顶棚及室外配套工程。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5.计划工期:14个月
6.质量目标: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主要岗位需持证上岗;
4.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等名单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5.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
6.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
7.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20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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