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新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运营项目上庄水厂施工二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不
锈钢智能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及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89.75万元,招标人为中及御龙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涵盖不锈钢智能一体化净水设备的主要工艺设备材料与施工,包含
进水系统、网格絮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高效滤砖滤池内的絮凝、沉淀、过
滤的全部设备及附件、软件,以及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环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运营项目上庄水厂施工二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
不锈钢智能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及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运营项目上庄水厂施工二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
不锈钢智能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及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
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技术负责人须具有
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
,须提供其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
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
告或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
办22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
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
含当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7日 08时00分到2025年02月08日 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9日 09时00分
本新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运营项目上庄水厂施工二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不
锈钢智能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及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89.75万元,招标人为中及御龙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涵盖不锈钢智能一体化净水设备的主要工艺设备材料与施工,包含
进水系统、网格絮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高效滤砖滤池内的絮凝、沉淀、过
滤的全部设备及附件、软件,以及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环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运营项目上庄水厂施工二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
不锈钢智能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及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运营项目上庄水厂施工二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
不锈钢智能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及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
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技术负责人须具有
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
,须提供其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
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
告或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
办22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
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
含当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7日 08时00分到2025年02月08日 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9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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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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