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成品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成品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将汽、柴油由成品油公司指定仓库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标段划分:柴油运输服务。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将汽、柴油由成品油公司指定仓库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货物的名称、体积、数量、规格、包装、货物的起运和到达点、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2.2 服务期限:一年。
2.3 服务质量:安全圆满完成运输任务。
2.4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需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近一年至少三项已完成同类项目业绩(2024年1月1日至今,以真实有效的合同及对应发票为准),(提供汽、柴油物流运输业绩);
(4)车辆要求:须具有运输车辆不低于6辆,其中:车长4.2米不少于4辆,6.8米不少于2辆;自有车辆、挂靠车辆及租赁车辆均可。自有车辆提供证明资料,挂靠车辆和租赁车辆需提交挂靠及租赁合同;
(5)其他要求:供应商在长治地区具有不小于800平米的临时暂存或中转仓库,具有行车等装卸设备,具有监控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自有和租赁均可,自有提供证明资料,租赁提供租赁合同;
(6)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1月24日18点00分起至2025年1月27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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