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王峰煤矿主斜井运输排矸系统改造安装工程,招标人为陕西韩城矿业王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王峰煤矿主斜井运输排矸系统改造安装工程。
2.2、项目概况:根据陕西韩城矿业王峰煤矿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为保证井下排矸正常运行及安全生产,现需实施主斜井临时运矸系统改造工程。该工程包含:安装3部DSJ100/20/2x160永磁电滚筒带式输送机机头部分(机头架、储带仓、驱动控制、驱动冷却、制动器、逆止器等)和 其中 1#带式输送机总长1550m,2#带式输送机总长1475m,3#带式输送机总长1975m。带式输送机招标范围机设计输送量为400t/h,带速为3.15m/s。胶带型号为PVG/1400S胶带,带宽为800mm,安装胶带长度共计10200米。
2.3、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的内容。
2.4、项目地点:韩城市王峰煤矿。
2.5、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6、质保期(工程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2.7、质量: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 50511-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煤炭建设工程资料归档及档案管理规范》(NB/T 10223-2019)等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标准、规范,达到一级标准。同时满足矿井竣工验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2020至2023年间连续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各年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3项类似矿井建设工程项目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服务范围、合同期限、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签字页。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3)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27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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