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项目备案的通知(合新经【2018】54号)
1.4 招标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一期机房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铜陵北路与西淝河路交口西南角
2.6 建设规模: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项目,位于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铜陵北路与西淝河路交口西南角,项目占地面积约3333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7777平方米。本次招标的徽商银行生产数据中心机房工程一期,主要内容包括数据中心楼一期、集控中心楼装饰、电气(机电)、暖通、智能化等系统和动力楼、生产保障用房、综合设备用房及园区全部智能化系统。本期的建设目标为:数据中心总机柜数不少于1200个(不含列头柜),单柜功率2kW至6kW,采用变频离心冷水机组制冷,采用2N架构配电,符合《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A级标准、电能利用效率指标在1.3以内。
2.7 合同估算价:01标段:16762.24万元;02标段:12508.53万元。
2.8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01标段:机电及装饰工程
(1)机电工程:数据中心楼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楼宇自控系统;集控中心楼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1378万元。
(2)装饰工程:数据中心楼及集控中心楼装饰工程,合同估算价约538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规格书等。
02标段:智能化弱电工程
(1)智能化工程:综合布线、设备机柜及介质柜、桥架及管线、网络设备、DCIM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动力与环境监控系统、门禁及巡更、视频监控、集控中心楼会议及大屏显示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五方对讲系统、其它智能化相关系统,合同估算价约9669万元。
(2)电气安装工程:UPS及蓄电池、IT配套配电、智能浪涌检测、智能照明等,合同估算价约283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规格书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01标段: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500万元的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含联合体牵头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机电工程任务,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3.1.3的业绩要求;承担装饰工程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02标段: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500万元的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施工或公共建筑的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含联合体牵头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智能化工程任务,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3.1.3的业绩要求,承担机电工程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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