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双牌县2020 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单江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牌县 2020 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单江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已由 永水办函【 2020 】 17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招标人为 双牌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牌县 2020 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单江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双牌县境内。
2.3 建设内容 (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本次治理渠系主要项目为渠道衬砌及附属建筑物加固工程,其中:改造加固干渠一条,长 5.886 km ;处理干渠塌方区一处,长 30m ;拆除重建倒虹吸 1 处,长 343m ;拆除重建渡槽 9 处,共长 66m ;拆除重建暗涵 1 处,长 26m ;拆除重建机耕桥 9 处,增加量水设施和信息化设施。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 招标范围:本次治理渠系主要项目为渠道衬砌及附属建筑物加固工程,其中:改造加固干渠一条,长 5.886 KM ;处理干渠塌方区一处,长 30m ;拆除重建倒虹吸 1 处,长 343m ;拆除重建渡槽 9 处,共长 66m ;拆除重建暗涵 1 处,长 26m ;拆除重建机耕桥 9 处,增加量水设施和信息化设施。
2.4.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4.3 计划工期:工期 75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 的通知》(建市〔 2014 〕 159 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 的通知》(湘水办〔 2017 〕 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湘水办〔 2018 〕 28 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必须在 2020 年 9 月 16 日~2020 年 10 月 9 日 11 :00 时止(北京时间)……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牌县 2020 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单江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已由 永水办函【 2020 】 17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招标人为 双牌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牌县 2020 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单江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双牌县境内。
2.3 建设内容 (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本次治理渠系主要项目为渠道衬砌及附属建筑物加固工程,其中:改造加固干渠一条,长 5.886 km ;处理干渠塌方区一处,长 30m ;拆除重建倒虹吸 1 处,长 343m ;拆除重建渡槽 9 处,共长 66m ;拆除重建暗涵 1 处,长 26m ;拆除重建机耕桥 9 处,增加量水设施和信息化设施。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 招标范围:本次治理渠系主要项目为渠道衬砌及附属建筑物加固工程,其中:改造加固干渠一条,长 5.886 KM ;处理干渠塌方区一处,长 30m ;拆除重建倒虹吸 1 处,长 343m ;拆除重建渡槽 9 处,共长 66m ;拆除重建暗涵 1 处,长 26m ;拆除重建机耕桥 9 处,增加量水设施和信息化设施。
2.4.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4.3 计划工期:工期 75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 的通知》(建市〔 2014 〕 159 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 的通知》(湘水办〔 2017 〕 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湘水办〔 2018 〕 28 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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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倚
手机:1352142714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y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377131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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