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 贵溪硫磷化工基地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系统项目
1.2招标编号: HS-Y(请登录)
1.3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需求 |
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贵溪硫磷化工基地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系统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采购需求” |
18875003 |
18308752.9元 |
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及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扫描件加盖公章);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违法记录承诺函);
2.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7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 若为大型企业 的参与投标的 , 若中标,须在 中标后签订合同分包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应当预留 本 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可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其他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大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分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3.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 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获取 时间: 20 2 2 年 08 月 04 日 - 20 2 2 年 0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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