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ZKG(请登录)
三、项目概述:沈阳邮区中心9#物流仓生产物资采购项目,协议有效期1年。
四、招标内容:高位货架(三层)150组、托盘(塑料)1万个;使用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物流业务分公司;服务期限:1年:
分包 |
单价(元) |
采购数量 |
分包预算(万元) |
01 高位货架 |
1100 |
150 组 |
16.5 |
02 托盘 |
220 |
10000 个 |
22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
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分为 2 个合同包,可兼投兼中。
(2)本项目 01 高位货架包最高限价 16.5 万元,最高限价单价 1100
元,02 托盘包最高限价 220 万元,最高限价单价 220 元,投标人报价如高
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4.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个物流仓储行业相关的销售业绩材料,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发票、现场照片)
8.投标单位知悉并认可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相关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1月22日,每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300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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