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WKNT2
2、项目名称:南通新通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汽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二次)
3、项目类型:服务
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年
7、最高限价:日常汽车维保工时费下浮率:在20%(含)~50%(含)的为有效报价;考试日结束后大型汽车的检查费:15元/次/辆(大于0为有效报价)。
8、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一年合同期满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年度合同,但总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年。考核不通过的,不再续签合同。)。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汽车维修企业二类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营业范围涵盖大中型货车、大中型客车以及小型车维修。提供资质证书、营业范围证明材料及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下列条件需符合之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至少自有1辆用于小型汽车施救的清障车,牵引吨位为2吨及以上,且清障车的驾驶员持有与清障车相符的驾驶证(提供清障车登记证书);
②至少自有或租赁有用于大型汽车(包含大型客车、重型货车、重型牵引车及重型挂车、中型客车)施救的清障车,且清障车配备持有与清障车相符驾驶证的驾驶员(提供自有清障车登记证书或租赁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
③无清障车的供应商,须派2人及以上专职维修(保养)人员(提供证书等证明材料)常驻考试场地附近,并按标准配置维修设备,设立维修点。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月14日起至2025年1月26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