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可在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供应商针对以上“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谈判文件中若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此条款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条款规定为准)。(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谈判文件规定。
n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n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n5.2特定条件:
n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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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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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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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携带材料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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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随身携带谈判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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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n |
n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需为支公司以上方可参与投标,营销服务部不得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投标,否则将被同时废标。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将被同时废标。 n |
n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n |
n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n |
n
资格承诺函 n |
n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n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n※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n6. 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01月 15日至2025年01月17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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