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州齐河县永锋集团有限公司86.58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招标人为花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 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德州齐河县永锋集团有限公司 86.581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 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BR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地址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项目主 要利用永锋德州厂区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的开发 模式。本并网光伏电站光伏方阵经逆变升压后输出电压每个光伏方阵经箱变升压 至 10kV 后,并联至 10kV 集电线路为 10kV。根据现场勘察确定具有放置空间,无备用间隔开关,因此于原有开关站新增进线间隔开关柜。本项目采用 6 个 10kV 并网点就近接入厂区内 10kV 开关站。
2.4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德州齐河县永锋集团有限公司 86.581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 EPC 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建设期及项目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接入方案批复的 获得、验收手续的办理,居民屋面合作开发协议签订,发包人电站设备租赁签约、 购售电合同签约。
(2)勘察(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满足 行业技术要求)、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
(3)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含二次运输)、交付、 检验等。
(4)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并网线路工程及 维检点建设(包括维检点设备设施配套)等。
(5)生产准备: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承包人应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 试运行并提供试运行所需人员,人员持证应满足相关要求等。
(6)竣工期移交:包括但不限于调试及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工程验 收、并网验收、消防验收等;竣工投产;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竣工验收移 交之前项目所有运维工作;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各种相关工作及费用均属 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7)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标识标牌、消防安全设施、 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移交, 安全生产标准化全过程管理,按 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标准实施,配合开展中核汇能分布式光伏管理平台、 RDCS 运管平台并网接入等相关工作。
2.6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单个项目自开工之日起,5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电 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 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类五级(含)以上。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今具有 1 项单项合同装机容量 10MW 及以 上光伏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或累计合同装机容量 10MW 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 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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