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湖里区城建大厦公共会议室智能化增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2355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湖里区城建大厦公共会议室智能化增配项目,1批;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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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磋商响应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磋商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0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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