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项目完工期 |
备注 |
1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政和县融媒体中心广播录制和播出系统改造项目(第二次) |
详见清单 |
1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
含税,设备税率13%,施工税率9% |
最高金额控制≦38万元
二、报价人基本资格标准:
1.报价人具有法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能力提供比选文件所述内容。
2.要求投标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1年,注册资本金不得小于100万元。要求投标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项目建设所涉及的采购/服务内容。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3.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材料:相应年限(500万以上项目不低于近2年)的财务报表,其中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为正,且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该项目金额;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近一年获得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复印件;或近一年税务部门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证书复印件。
4.要求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为在岗员工。提供投标日期前不少于3个月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5.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失信企业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6.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工程施工等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业绩、案例,案例要求为已验收完成的项目,案例金额不得小于19万元,并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
7.要求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在承接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或其下属分(子)公司项目实施中若存在违约情况的,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8.两家或多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以上资格要求报价人均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三、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1.请供应商于2025年1月10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时间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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