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大石乡2024年乡村振兴核心示范区连接线道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大石乡2024年乡村振兴核心示范区连接线道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垫江发改委发【2024】171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以 垫交发【2024】28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大石乡大石村、卷洞村、高生村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大石乡乡村振兴核心示范区连接线道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主要包括路面油化、路面沥青铺设,全长约5.66 公里,涉及路面改造约面积为28450㎡,工程还包括土石方、边沟及防护减速设施、标志标识等,因卷洞段4号线(0.714公里)2023年已纳入垫江县公路事业管理中心油化,所以项目实际实施里程为4.96公里。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18.99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施工图和工程工程量清单、答疑、补疑等包含的所有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应于2025-01-17 17:30:00(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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