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宜春市铜鼓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 已由 铜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铜发改字【 2017 】 3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铜鼓乡村振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和申请金融机构借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铜鼓乡村振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铜鼓县排埠村、永丰村、永庆村、黄溪村;永宁镇西湖村、坪田村、钓鱼村;温泉镇温泉村、新塘村;三都镇西向村、茶山林场;大塅镇浒村村、古桥村。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铜鼓县,主要建设内容为排埠镇排埠村、永丰村、永庆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大塅镇大塅村、九龙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永宁镇西湖村、温泉镇温泉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温泉镇新塘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三都镇茶山林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排埠镇黄溪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永宁镇坪田村、钓鱼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三都镇西向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大塅镇浒村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大塅镇古桥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等,项目总投资约 20000 万元(含勘察设计费),(本项目砂石、苗木、绿化等数量、品种、规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以最利于节约项目成本的方式协商进行甲供采购), 最终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以财政审计审核为准。
2.3 招标范围:( 1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 )施工招标范围:宜春市铜鼓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及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
2.4 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 8 个月。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投标人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施工单位: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成员≤ 2 名。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名,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④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⑤其他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 。
注: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4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近三年 (2015 、 2016 、 2017) 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申请人为外埠来赣单位 ( 含设计和施工单位 ) 还应按赣建办【 2017 】 14 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两个资质,必须分别办理设计和施工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提供从江西省住建厅网站上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即省外进赣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下载本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登记公示材料下载件或截图资料(并加盖本单位原色公章)。
4 、其他要求:
4.1 、本次采取的是 EPC 方式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 2 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3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 1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由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担任。
( 2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施工 2015 新资质为复印件)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不需提供)副本原件;
( 3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近三年 (2015 、 2016 、 2017) 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
( 4 )投标申请人提供本文件资格条件 3 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
( 6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内部分工、职责。
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原件在报名现场查验,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 、本项目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如发现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对使用弄虚作假证件、证书、印章和业绩材料来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及围标、串标、转包、非法分包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至 2019 年 3 月 4 日,每日 10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3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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