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拖拉机5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状况。
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
执行《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 (吉财采购478号);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状况。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执行《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 (吉财采购478号);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8日 至 2025年01月15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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