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闫潭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引水渠清淤工程-施工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菏泽市闫潭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引水渠清淤工程已经 菏泽市水务局以“ “菏发改【2020】92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菏泽市闫潭谢寨引黄灌区节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标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渠道工程:本工程对送水干线(桩号0+000~9+200)进行疏浚,共计9.20km,疏浚土方量33万m3。 。
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 。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菏泽市闫潭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引水渠清淤工程-施工标
标段内容:
渠道工程:本工程对送水干线(桩号0+000~9+200)进行疏浚,共计9.20km,疏浚土方量33万m3。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400万以上项目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3.规模
大(2)型,工程等别为II等,建筑物级别为3-5级。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请登录)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11-02 08:30:00~2020-11-06 17:30:00(北京时间)。
8.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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