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元):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标项1: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灌溉工程建设及中药材育苗大棚改善升级建设 标项2:数字化系统建设
标项1
标项名称: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灌溉工程建设及中药材育苗大棚改善升级建设(标项1)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设210亩毛慈菇智能灌溉水肥一体化工程,建设4736㎡的4个中药材育苗大棚。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数字化系统建设部分(标项2)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数字化系统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中标后150日内竣工、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标项2:接业主通知后35天内通过验收并交付正常使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备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 2)投标人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交易中心CA注册、报名并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 《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七)。 ② 持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③ 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 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一份(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或零申报的企业提供申报材料); ⑥ 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一份(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提供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材料); ⑦ 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承诺书;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②-⑦项资料及特定资格要求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投标人须将①项及特定资格要求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须提供住建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项2: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1月13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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