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清远2025-2026年公车司机服务项目,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清远2025-2026年公车司机服务项目
2.2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向招标人提供公车司机服务。
2.3 服务范围:向招标人提供公车司机服务,即中标人按照招标人对公车司机服务人员的人员的年龄、学历、服务经验等要求,向招标人派驻15名公车司机服务人员(其中分行本部9名,县支行6名),以满足招标人本部及各支行职工在公车司机的实际需要。(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5 实施的地点:清远市
2.6项目一览表
服务 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2025年月均单价最高限价 |
2026年月均单价最高限价 |
月均管理服务费收取比率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公车司机服务 |
1项 |
人民币265.55万元,其中2025年预算1300000.00元(共12个月,月均预算108333.33元),2026年预算1355500.00元(共12个月,月均预算112958.33元) |
人民币108333.33元 |
人民币112958.33元 |
1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的,必须获得总公司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资质。
3.3 提供近2024年1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提供2024年1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须要缴纳社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须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 投标人须承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如清远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项目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1日9时30分至2025年1月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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