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SY-******** 项目名称:桥头镇岭头社区“工改工”项目前期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项目地点 1 桥头镇岭头社区“工改工”项目前期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站及中****国政府采购(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的供应商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响应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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