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市第十七中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2、采购代理编号:JYCZ********、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包号标的名称预算整###市第十七中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97元/年,两年合计********.94元本次采购按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一家成交单位。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服务要求合同条###市第十七中学学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市第十七中学提供学生食堂劳务及与之相关的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1、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2、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完成每月服务内容,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并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后,采购人于次月一次性支付上个月服务费。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 )是( √)否( )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者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表本人身份证原件;(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收费的证明原件;⑤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联****关系,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审批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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