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彭泽县县域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人为江西省彭泽县水利局,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泽县。
2.2建设内容:新建水源连通工程 4 处。新建二水厂至定山水厂互联互通dn800 管道18.02km;新建天红水厂至杨梓水厂互联互通 dn300 管道 29.06km、新建黄花水厂至东升水厂互联互通 dn300 管道18.61km;新建东升水厂至上十岭水厂互联互通 dn200 管道 15.71km。铺设管道总长 81.40km,其中铺设 dn300 球墨铸铁管 47.68km,dn800 球墨铸铁管 18.02km,新建加压泵站 4 座,闸阀及闸阀井 24 座,排气阀及排气井 12 座,排泥阀及井 12 座,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3招标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3100万元
2.4设计费:施工审计后按建安费的2.5%计取。
2.5计划工期:18个月
2.6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可研、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图纸审查以及施工阶段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设计咨询、评审等服务(含设计评审费)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行业工程勘察和设计相关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同时具备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9日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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