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欧菲光光学光电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生活区二期宿舍楼及配套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欧菲光光学光电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巢发改投字〔2020〕417号
1.4 招标人:巢湖市房屋投资租赁管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巢湖市房屋投资租赁管理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欧菲光光学光电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生活区二期宿舍楼及配套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MGZ0298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MGZ02984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
2.6 建设规模:新建2栋一字型宿舍、1栋C字型宿舍、地下室工程(含地下人防工程)、连廊、篮球馆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其中宿舍4建筑面积为9642.6平方米,宿舍5建筑面积为9642.6平方米,宿舍2建筑面积为49747.48平方米,地下室工程建筑面积为13144.2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为1973.5平方米,篮球馆建筑面积为1664.7平方米,合计总建筑面积为85815.08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300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由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45%。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5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请登录)
1.1 项目名称:欧菲光光学光电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生活区二期宿舍楼及配套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欧菲光光学光电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巢发改投字〔2020〕417号
1.4 招标人:巢湖市房屋投资租赁管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巢湖市房屋投资租赁管理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欧菲光光学光电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生活区二期宿舍楼及配套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MGZ0298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MGZ02984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
2.6 建设规模:新建2栋一字型宿舍、1栋C字型宿舍、地下室工程(含地下人防工程)、连廊、篮球馆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其中宿舍4建筑面积为9642.6平方米,宿舍5建筑面积为9642.6平方米,宿舍2建筑面积为49747.48平方米,地下室工程建筑面积为13144.2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为1973.5平方米,篮球馆建筑面积为1664.7平方米,合计总建筑面积为85815.08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300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由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45%。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5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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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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