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水文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出资比例(%):67、地方财政:出资比例(%):33,招标人为甘肃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肃省各市州。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甘肃省黄河上游及祁连山水源涵养水文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中小河流专用水文站改造提升工程、雨量站提升改造工程、临洮和酒泉水环境分中心提升改造工程等5项建设内容。拟在黄河上游及祁连山监测空白区新建12处水文站、91处雨量站;对25处国家基本水文站进行提档升级;对28处中小河流专用水文站进行提升改造;改建雨量站390处;改建甘肃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临洮、酒泉分中心,配置更新检测仪器及设施设备。
2.3设计期限:60(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甘肃省水文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为390处雨量站提升改造工程、甘肃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临洮和酒泉水环境分中心提升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及同甘肃省黄河上游及祁连山水源涵养水文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中小河流专用水文站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和设计报告的整合,包含自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相关勘察设计图集、概(预)算书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各阶段所有勘察设计服务在内的全过程设计总体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水文设施)专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有3项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 其他主要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招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招投标主体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信用信息: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 ,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政府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有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否决投标,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水文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出资比例(%):67、地方财政:出资比例(%):33,招标人为甘肃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肃省各市州。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甘肃省黄河上游及祁连山水源涵养水文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中小河流专用水文站改造提升工程、雨量站提升改造工程、临洮和酒泉水环境分中心提升改造工程等5项建设内容。拟在黄河上游及祁连山监测空白区新建12处水文站、91处雨量站;对25处国家基本水文站进行提档升级;对28处中小河流专用水文站进行提升改造;改建雨量站390处;改建甘肃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临洮、酒泉分中心,配置更新检测仪器及设施设备。
2.3设计期限:60(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甘肃省水文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为390处雨量站提升改造工程、甘肃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临洮和酒泉水环境分中心提升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及同甘肃省黄河上游及祁连山水源涵养水文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中小河流专用水文站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和设计报告的整合,包含自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相关勘察设计图集、概(预)算书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各阶段所有勘察设计服务在内的全过程设计总体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水文设施)专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有3项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 其他主要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招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招投标主体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信用信息: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 ,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政府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有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否决投标,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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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手机:130513020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angzhen@dlzb.com
电话:010-53340867
QQ:37703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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