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56,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清远市清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粮食移库综合服务采购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26日前完成。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按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保证其在有效期内(在网上办理证件续期的可提供有效的网络截图);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自有或租赁营运车辆的经年检合格的《道路运输证》,其证件应与车辆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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