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县城区2023年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次)已由濮阳县发展改革委员会濮县发改【2023】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代码:2303-410928-04-01-485517,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濮阳县公用事业局,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濮阳县城区2023年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次);
2.2 项目编号: HNC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1、换热站技改,对37座换热站进行技术改造2、一次网优化提升3、庭院管网更新改造;
2.4 建设地点:濮阳县城区;
2.5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739.23万元,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8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合格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已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3.4 拟派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已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3.5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没有被冻结,不存在破产状态,须提 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6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类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及查询方式为准,签订时间以合同为准);
3.7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所有成员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3.8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2)农民工工资保证:投标企业需提交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请登录)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整。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1 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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