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2】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市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2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22000万元,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44633.5平方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规模为44633.5平方米,项目占地20353.5平方米(30.53亩),项目总建筑面积4463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51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20平方米,总投资额22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一纬路与一经路交口西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绿化景观及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招标范围: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绿化景观及室外综合管网工程,绿化面积为8170.26平方米;雨水管道长度2266米,最大管径DN300;新建供热管网2176米,供热管径为(最大)DN200,供热面积为38222平方米等绿化景观及室外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总投资额948.8147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5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正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且应由申请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任命书中对其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4)正项目经理需无在施工程记录;(5)项目部其他人员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请登录)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
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获取文件。
本项目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2】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市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2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22000万元,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44633.5平方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规模为44633.5平方米,项目占地20353.5平方米(30.53亩),项目总建筑面积4463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51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20平方米,总投资额22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一纬路与一经路交口西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绿化景观及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招标范围: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绿化景观及室外综合管网工程,绿化面积为8170.26平方米;雨水管道长度2266米,最大管径DN300;新建供热管网2176米,供热管径为(最大)DN200,供热面积为38222平方米等绿化景观及室外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总投资额948.8147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5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正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且应由申请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任命书中对其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4)正项目经理需无在施工程记录;(5)项目部其他人员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请登录)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