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五指山市4号公产房室内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1.4576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1.4576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HNFGCG-2024-084
2、项目名称:五指山市4号公产房室内改造工程
3、预算金额:1514576.12元。
4、最高限价(如有):1514576.12元。
5、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130日历天。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1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企业注册时间不足的,按企业注册时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6.投标人须提供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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