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招-130 项目名称:上海文艺医院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上海文艺医院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实施策划、组织、协调、管理项目前期工作、施工准备和实施、竣工验收及配合甲方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审计。(2) 建设地点:地块项目位于徐###路40号上海文艺医院内,院内主楼在2005年被列###市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类别为三###路40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含综合楼与附房,现由文艺医院租赁使用。该楼主体为****一幢三层(部两层)的花园住宅建筑,整体呈地中海风格,###路40号优秀历史建筑修缮(装修)工程建筑面积为876m2(产证面积),结构类型为砖木砼混合。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管理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起直至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服务内容,且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执行价格折扣优惠;(3)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4)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法人的分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授权)(2)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信誉。供应商须保证,在本次采购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3)供应商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不足三年按成立时起)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违法行为,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应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咨信等一项或多项甲级及以上资质;(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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