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满洲里市公司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二)立项文件: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满洲里市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1号
(三)服务内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满洲里市公司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采购,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服务地点:(请登录)
(五)服务期限:两年。
(六)服务标准:满足甲方要求。
(七)招标控制价:160000.00元。
(八)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内容
投标人需提供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满洲里市公司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设施、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二)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管理要求。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以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中国裁判文书网”操作流程:“进入主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件类型—选择刑事案件—输入主体名称”,查看所有与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的刑事案件,如有行贿案件或事实,都应当列入查询结果。
(五)被列入行业内部存在行贿行为名单(即:行业或全区烟草商业企业行贿供应商名单以及行业其他省市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不被接受。相应措施适用于名单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参加投标。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合格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保证服务及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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