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嘉祥县食品产业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为济宁园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嘉祥经济开发区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估算价为450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80亩。施工1标段果蔬加工区工程建筑面积为53860.15平方米,施工2标段肉食加工区工程,建筑面积45381.3平方米;拟建设食品加工车间、质检交易服务中心、原材料仓库及设备采购、安装等。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生效且接到甲方或监理单位开工令之日起 450 日历天内完工,具体根据招标人的阶段性进度要求执行。
2.4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估算价为45000万元,其中施工1标为24500万元、施工2标为20500万元;监理标招标控制价143万元,其中监理1标为78万元、监理2标为65万元,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3、招标范围 施工1标:建设内容为嘉祥县食品产业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果蔬加工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机电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保管、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复、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施工2标:建设内容为嘉祥县食品产业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肉食加工区工程肉食加工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机电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保管、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复、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监理1标:对嘉祥县食品产业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果蔬加工区工程、验收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或含相关服务)。
监理2标:对嘉祥县食品产业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肉食加工区工程、验收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或含相关服务)。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4.2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须在本单位注册);
项目总监应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
4.4本次招标监理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EPC)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要出具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4.4.1联合体牵头人是: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2家;
4.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4.4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5其它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适用于联合体所有成员)
4.5.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自2021年至2023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5.2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7本项目投标人只允许投报1个标段。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1月29日19:00至2024年12月09日17:00。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嘉祥经济开发区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估算价为450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80亩。施工1标段果蔬加工区工程建筑面积为53860.15平方米,施工2标段肉食加工区工程,建筑面积45381.3平方米;拟建设食品加工车间、质检交易服务中心、原材料仓库及设备采购、安装等。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生效且接到甲方或监理单位开工令之日起 450 日历天内完工,具体根据招标人的阶段性进度要求执行。
2.4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估算价为45000万元,其中施工1标为24500万元、施工2标为20500万元;监理标招标控制价143万元,其中监理1标为78万元、监理2标为65万元,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3、招标范围 施工1标:建设内容为嘉祥县食品产业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果蔬加工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机电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保管、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复、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施工2标:建设内容为嘉祥县食品产业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肉食加工区工程肉食加工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机电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保管、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复、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监理1标:对嘉祥县食品产业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果蔬加工区工程、验收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或含相关服务)。
监理2标:对嘉祥县食品产业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肉食加工区工程、验收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或含相关服务)。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4.2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须在本单位注册);
项目总监应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
4.4本次招标监理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EPC)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要出具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4.4.1联合体牵头人是: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2家;
4.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4.4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5其它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适用于联合体所有成员)
4.5.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自2021年至2023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5.2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7本项目投标人只允许投报1个标段。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1月29日19:00至2024年12月09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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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丹
手机:1861402811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da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35764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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