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千阳县 2024 年度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43.02 万元,招标人为千阳县地下水工作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千阳县 3 个重点取水企事业单位,55 个灌溉井和 3 处抽灌工程,共 61 个取水口处安装 61 套取用水监测设备,并接入省级水资源监测智能化管理系统平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千阳县 2024 年度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千阳县 2024 年度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9 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项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附省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的中标公示截图)。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近一年由投标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 年 9 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 项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并附省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的中标公示截图),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陕水建函(2016)29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记录使用和信用承诺工作的通知》(宝水函〔2023〕30 号)要求: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7.其他要求:①企业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一年由投标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④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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