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天门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配套工程 ——二次深化设计工程(二次) ( 项目名称 ) 已由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门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天发改文【2020】207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及部分自筹 (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天门市岳口镇岳飞大道以西,孝义路以南,青汉支渠路以东,彭岳路以北 。
建设规模: 约 738.87 万元 。
2. 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详见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 本项目未划分标段 。
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且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联合体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 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分工职责范围的履约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各成员自由商定,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④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资质认定原则: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成员共同完成的,按照其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专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完成的,按照其各自的专业资质来确定联合体各专业资质等级。 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7 : 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 7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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