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江陵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审批〔2024〕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江陵县 建设规模:提标改造江陵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8万吨/天,出水水质由一级(A)达到地表准Ⅳ类标准(即:CODcr ≤30mg/L、BOD5≤6mg/L、SS≤10mg/L、Np-N≤1.5(2.0)mg/L、 TN≤10(12)mg/L、TP≤0.3mg/L ,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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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服务等工作,调试期半年,试运行两年半,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主要实施内容为:针对现有污水厂全流程及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出水满足提标设计出水水质要求,增加再生水回用设施,同时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0 合同估算价:5402.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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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承接过建设工程总投资额5400万元及以上项目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即可)5、(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派出均可),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咨询工程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施工负责人:1名(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4)施工团队应包含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各1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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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请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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