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风景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改扩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经由枣庄市·滕州市备案,招标人为微山湖湿地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风景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改扩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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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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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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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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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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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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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风景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改扩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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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EPC方式承包,包括工程的相关设计、主要材料采购、施工及整个项目的全过程技术支撑及咨询服务、竣工验收、移交及备案等(包括不限于质保期内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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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内 2、工程规模: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风景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改扩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本项目位于微山湖红荷湿地风景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游客服务中心周边区域配套设施提升,包括道路及停车场铺装约18000㎡,绿地草坪种植约15000㎡,绿化树种植约7000颗,景观塔及周边改造、旅游厕所提升等工程;(2)登船渡口升级改造,包括框架结构平台加固修复约2820㎡,防腐木地板铺装约2820㎡,长廊木包装、木格栅安装、仿木钢质围栏安装等工程;(3)盘龙岛升级改造,包括框架结构平台加固修复约3200㎡,防腐木地板铺装约3200㎡,长廊木包装、木格栅安装等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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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4.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下称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下称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专业名称中含有“园林”、“园艺”、“景观”、“环境”各关键词且属于工程施工类的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均应视为在资格范围内,注册类证书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5投标人应根据“鲁建建管函〔2020〕3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 合理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和现场专业人员,保证各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管理、技术等能力,确保工作成果质量、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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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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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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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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