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甘肃华电甘南夏河10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及储能系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甘肃夏河华电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桑科镇日芒村
2.2 项目规模:100MW光伏电站、10MW/20MWh储能系统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2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2个及以上(其中至少1个已投运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已投运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证明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1-20 13:25到2024-11-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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