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广西高速石化有限公司2024年在营加油站零星整改项目
2、招标编号:HG20
3、招标内容:
①混凝土地坪维修和绿化工程;
②罩棚维修、檐面和立柱包装维修以及站房维修工程;
③给排水工程维修;
④水患等各类安全隐患治理或抢修、抢险工程;
⑤工艺管线维修,包括卸油、加油和油气回收管线维修等;
⑥加油站零星形象装修改造工作;
⑦油气回收系统治理工程(液阻、密闭性不合格整改);
⑧电气线路维修,包括照明线路、生产动力线路和弱电线路;
⑨招标人临时安排的其他工程维修;
⑩加油站防雷接地装置改造;
11新租赁加油站零星装修改造等。
4、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招标人在每次派发的任务单中明确合理工期。)。
5、工程实施及结算程序:中标承包商根据招标单位的改造需求参照《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2023年改造维修项目全费用综合单价汇编》或当期市场价或相关工程信息价编制整改预算进行申报,同意后组织施工整改,完成整改后由招标单位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承包商根据验收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由招标单位委托中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审核定案后进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价=最终审核结算价×(1-中标让利系数)开票进行结算。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暂定金额为年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360万元。
7、质量要求:合格
8、本工程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得分最高的前2名中标候选人作为入围单位,具体工作任务由招标人轮流或根据实际情况指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成立不少于2年;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9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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