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租标的概况: 1.双溪小院民宿(下淤村西岸停车场北面)建筑面积共计约750平方米,公共停车场面积约2000平方米。包括:①装配厢房12间;②一楼标间5间;③配套接待大厅一套(包括设备);④配套布草间一间、民宿管家住宿一间、餐厅一间。 2.画溪里露营基地(下淤村前水岸):①露营帐篷11个,塑玻帐篷1个,共计12个,建筑面积共约235平方米;②综合服务区总面积约520平方米,配套洗手间以及淋浴间(男女分离),厨房间配套设备一套,布草木屋2个以及娱乐设备;③营地空间场地约4500平方米,营地内配套设备一套;③亲青恋大草坪场地约8000平方米,配套洗手间及杂物间。 (按现状招租,具体情况以实际查看为准,本次招租不以面积为计价标准,实际面积不论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格。) 年租金起挂价为********元,竞价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保证金不计息。 二、其他事项揭示: 1.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人(受让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经营范围:仅限用于法律允许的民宿餐饮业或露营帐篷休闲、亲子娱乐、研学体验及拓展经营。 3.租赁期限:本次招租租赁期限为 1 年(不含试运营免租期),另有试运营免租期3个月。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4.成交原则:****采用线上(络)竞价,首年租金出价最高者取得租赁权。 5.承租人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敬请意向人在报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标的是否符合办理经营所需各类证照的要求。 6.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经营,或与其他租户交换场地。 7.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形态、租赁用途、建筑外貌或一切有人为造成风险的行为。 8.租赁期间因承租人生产经营、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 9.承租人缴纳的款项出租方仅提###****市农业农村监制###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若承租人需开具税务发票,因开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承租人据实承担。 10.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与下一轮招租活动。 11.其他事项按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合同样本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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