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1月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通崇观城执罚决【2024】1104号),对王世龙作出限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将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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